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的要求,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防控工作部署,我省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應當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即日起至2月9日24時,如我市企業需提前復工,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電文《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實施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切實維護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的基礎上,需開展復工報備制度。實施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提前復工企業的范圍
1.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企業(供水、供電、油氣、通信、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行業)
2.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企業(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行業)
3.涉及群眾生活必需企業(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行業)
4.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企業
5.因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企業
二、申請提前復工企業的條件
1.防控機制到位。建立疫情防控內部責任機制和應急預案;
2.員工排查到位。企業職工健康監測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檔”建檔分類篩查機制,已有效規勸來自或去過重點疫情地區的員工留在當地暫不返粵復工;
3.設施物資到位。衛生防護用品和隔離觀察場所齊備,做好口罩、測溫儀、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
4.內部管理到位。每日監測員工身體狀況并按規定上報情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按照“8個一”要求(見附件1)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
三、各區申請提前復工申報指引
現將有公布復工申報通知的區相關要求列出,將根據發布情況持續更新。
四、注意事項
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復工后,應該采取24小時電話值班等方式保持應急聯系,配合做好監督檢查。每日將本企業疫情防控情況報送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現疑似病例要立即報告,并采取隔離防護等措施。對出現確診病例的企業,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將責令立即停產,并采取隔離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擴散蔓延,并將有關情況報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
2.加強監管力度。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將定時開展巡察巡檢,發現復工企業不符合規范情形的,立即督促企業按規范采取防控措施,不符合開工條件的,不得復工;對未經報備擅自復工的,責令停產;對未經報備擅自復工或因不符合規范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或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業,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加大服務支持力度。各部門要積極幫助企業創造條件安全有序復工,指導和支持企業完善防控設施設備,加強管理規范、防護知識的培訓,指導員工加強健康管理。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融資、人工等經營成本,幫助企業提升復產能力。
附件1:公眾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業年后返工人員)
附件5:海肺炎防控辦〔2020〕4號廣州市海珠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實施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
附件7:南沙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工業企業復工報備的通知
附件10:番禺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企業提前復工報備制度工作方案